還
──致瞎子政權
請把你掌握了千年的沙還給我
讓我還給大海還給那些生活在底層的
沙,讓沙還給地表讓地表還給本來
活在沙裡的生物。那些生物需要瓦頂
也會同時請你把手上的刀還給我
我們身上有太多刀子,刀子割破
示威高呼的咽喉儘管
那些咽喉為我們高呼要雄狗下台
把台階還給公義
還給確當而堅實的意志
意志會請你把生活還給虛無
虛無會請你把軌跡還給詩人
詩人會請你把詩人還給詩
然而我們已經沒有意志
意志裡的勇毅與果敢已被譴責
被譴責者會請我把刀子還給他
刀子會請他把自己還給身體
身體會請那些雄狗還給政府部門
政府部門會請刀子否認牠們是雄狗
雄狗會請刀子為牠們割除生殖器終於
牠站在台上向所有表面臣服於牠的人致辭:
「早上好!為什麼大家仍未死去?」
2011.4.12
OM文字學:成語新解【偷天換日】
這些年來,我為一種夾有交流會紀錄的文集潤飾文字。讀到講者口述的句子,都佩服他們當真出口成章。我做的工夫不外是把那些本來沒轉折意義的句子,刪去一些轉折詞,儘量猜測講者在口述過程中可觀察得出的言說習慣,看看有沒有一些文本閱讀較難呈現的材料需補充,又或核對他們提到的作者與作品名稱。時間花得長,工夫做的則不算多。
交流會文字紀錄編輯方式,是根據文類來區別的:詩、散文、小說,它們都有同一主題。對讀者來說,它們沒有呈現時間(例如上、下午)的必要。有講者這樣說:「上午我們談『人與自然』,我提出時間的概念。」下文就重複了「上午」所言,文本見於上輯,並因夾於不同講者之間,呼應互動,不好刪掉。這個文集有多個交流會議紀錄,實情是:講者在一天內需完成兩三場,相隔可能只有一兩小時,真夠厲害;如要他們不重複一些話題,未免太苛刻了。講者重複話題,編輯大可刪去整段?可是,同一話題有不同重點,有延伸、有補充,就非保留不可。若要重新整理,所花的整理工夫不在話下;因為文本與座談的言談場景差異,而令講者形象受損,覺得他重複話題,對他來說是有點冤枉的。
我要怎樣做,才可讓讀者覺得講者以下這番話是「上午」所述的補充版本,甚至是優化版本呢?「上午」這個時間名詞於講者而言是相當重要的,它在說明以下話語所承接的是甚麼,可是相隔一兩輯、百多二百書頁,你跟讀者說甚麼「上午」,就顯得很奇怪吧。
以上思考維時約十多秒。結果,我把「午」字,改為「次」字,下文稍稍潤飾即便踏入另一個言語場景。
父親兔年運程--贈家父
家父屬兔,六十年前生,一直在
育養我的細胞,卻從不作聲,
直到二十八。戰後,許多人
帶著沒有素質的祝福,成為疑似公民。
他在新界找不到不許呼喊的告示,
只找到幾個偷芒果的玩伴,
一口袋搲子得來的石頭,
纏了橡皮的椏杈和
掛在樹頂的月亮。
家父兔年生,排行第六。
從沒想過生孩子,在製衣廠
唱著漂染的歌,歌裡收起了
少年曾有過的願望,撒過的謊;
新界的微風,火車的煙。他唱著
十六個工時,一塊被稱為床的木板,
一所被稱為家的工廠,一部不用停播的收音機。
家父今年六十,年輕時無意
跑失一個細胞,那時他沒有名字。愛情
在九龍發生,沒有獅子山故事,
只有電單車在飛馳。愛情沒有或者,他們
已經說好了一生,一生卻才剛開始。
家父像兔子,只睡四小時。時間繞過
常有時差的地球,自早更換到夜更,
有時用夕陽交換黎明,有時用旭日交換暮色。
為了帶著一個孩子,賣掉電單車,轉了工,
申請了公屋,開了銀行戶口,離開了志願,
在不屬於自己的房子貼滿塑膠地板,
在升降機內按著啟門的鍵等候上班的鄰居。
家父是愛聽音響的兔子,常常自巴士車長座跳到
深水埔,買兩個大耳朵。
他要家裡有假日的歌,有招呼鄰居的效果。
他們也曾抽煙,跑失了細胞後,連粗口
也沒說半句。有時還會悄悄地說,悄悄地抽,
孩子都為父親保守秘密。
家父跳得不高,跑得不快,
靈敏卻如兔子,常常弄好
亂喊的冷氣機,嘔吐的馬桶,
下雪的電視機;忽然出現的
碌架床,沒有家具店會設計的
實用組合櫃。他會煮飯洗衣,
不會買菜,因為不會議價。
家父其實不像兔子,
兔子不會不離家。
(寫在旺角翠華,無眠的晚上)
淺談「再現」──墨水房第九課預習
傳統詩歌早期呈現的狀況至少有兩個面向:一是民間本位、官方採集,官員模擬民間所歌,連同文字的音樂性,以文字記錄下來;一是作家本位,透過文字創作,以詩的形式抒發情感。在墨水房所介紹的各種詩歌,都屬後者的面向,而且教材都屬當代作家。詩人運用我們熟悉的文字,寫出我們不熟悉的文體,正好是我們理解當代詩歌作品所產生的疑惑:到底這首詩在說什麼?到底這個作者在想些什麼?為什麼作者作品我字字都懂,卻又不明白他在說什麼?
當代作家身處的年代,創作素材與語料都比前人豐富,尤其在各種思潮的影響,自工業革命前後的例子有米開朗基羅為教廷所繪畫的聖經故事壁畫、十九世紀商人珍藏油畫的文化、印象派與立體派畫家群起的現象、在科學與藝術之間尋找新世界的畫家創作……都在影響不同時期的詩歌創作,尤以印象派畫家為甚,他們的作品,曾引入文學實踐與理解的討論,掀起作家與學者爭相從畫像吸收養份與素材。
當代藝術創作早已進入更先進的對話年代,各種藝術媒介都可交換成果,最廣為人知且引人入勝的例子是比利時畫家馬格列特(René Magritte)「這不是一根煙斗」(Ceci n’est pas une pipe),這個作品所畫的明明是根煙斗,可是畫家在煙斗下寫上「這不是一根煙斗」,文字成為畫作的一部分。看者不得不思考:如果這不是煙斗,會是什麼?答案可能是藝術品?馬格列特的畫?
這個作品的文字與畫像,交織的是哲學和美學課題,恰恰呼應朱光潛所說的「要見出事物本身的美,我們一定要從實用世界跳開,以『無所為而為』的精神欣賞它們本身的形象」,「無所為而為」所含的悖論,就說明了創作行為方面的缺陷。在法國當代思想家布希亞(Jean Baudrillard)的論述中,含大量當代社會元素。本地文化評論人潘國靈引介這些概念時,強調兩個詞彙:「擬像」(simulation)與「擬仿物」(simulacrum):「對『再現』(representation)的存疑乃至否定,消融了『再現』背後假設的真偽、主客分野。」
無論我們如何努力,都無法表達出「事物本身的美」;「美」本來已經存在,我們的「再現」只是「擬像」。以攝影為例,我們為了表達某個主題、信息或其他,透過照相機視窗將「事物本身」、「擬像」等局部剪輯,例如著名的新聞照片──美軍推倒候賽因像,記者拍得正在推下的塑像旁有人圍攏,照片四端都是人,看來群情洶湧,另一幀則是遠鏡,包圍在塑像旁的人,在空空的十字路上零落散亂,寥寥無幾。這種「再現」方式的態度、用心與目的,它所擬仿的對象,竟然敘述了英美空軍欺凌中東人民的歷史。它的「美」包含文明史最悲哀的苦難。
取之本地的、實際生活的例子,我們可舉飲食品牌「大家樂」與「大家食」為例,後者在品牌塑造方面,可能根據「大家樂」作為「擬像」,它也許在許多人心目中,成為「大家樂」的「擬仿物」。「你再不能將事物二分為真實(reality)與幻象(illusion),因為擬像就是失落原初的拷貝,符號不再負擔與任何實在性的關係,或攜載意義的功能,事物成了純粹的擬仿。」(潘國靈,2007)這種「再現」是經過主體改良或揉滲主體理念而生的「擬仿物」,它在道德層次的討論以外,成為了「真實(reality)與幻象(illusion)」難以判別的事物,二者象徵不同的飲食價值與消費模式。我們在自由經濟體系中,經常面對「擬像」與「擬仿物」難以區別的情況:美國飲食品牌肯德基與中國飲食品牌李先生,都用「老人」與紅色作為商品標誌,象徵經驗豐富與食物品質互為因果的關係,以圖像來作品牌保證與認同。它們已經不能區分哪是「真實」,哪是「幻象」。我們都無可避免地,接受這種消費形式的影響;它於圖像的呈現意涵越豐、意圖越多,我們就越難理解──擬仿物與被擬仿物到底是如何生成?什麼社會容許它們同時存在?
攝影和寫作同是自現實裡摘取的片刻,正是現實的「擬像」,它的「真實」與「幻象」又如何分辨?攝影這種運用光學原理再現「擬仿物」的科學,運用平面媒體在瞬間收集某時刻的世界圖像的行為,它所呈現的可能是「事物本身的美」,能是「拷貝」(如廣告攝影),也可能是主體的強烈信息(如候賽因像的例子)。文字創作則因應表意各異、文字符號本來所包含的豐富意涵,令「擬像」和「擬仿物」看來與現實相似或不同──貼近「真實」(如描述歷史的詩)或「幻象」(如詩人醉後所寫的詩),正如李白所寫的數百個月光與「三人」的影子,物同而意異,物我互通交織,再難分辨。如要挪用上述觀念,去理解攝影與寫作的關係,我們可以深入道德層次,看看美國當代文化評論人蘇珊.桑塔格(Susan Sontag)在《旁觀他人之痛苦》的說法。
在畫廊觀看他人痛苦的照片,隱約有點利用、剥削他人的成分。即使是那些最端嚴的、其情感迫力似乎可萬世流傳的照片,例如1945年的納粹集中營照片,其重要也會隨不同的觀看環境而有起伏,那些環境可能是照片博物館(巴黎的許里府邸,或紐約的國際攝影中心);是現代藝廊;是一本博物館的目錄;是電視;是《紐約時報》的版面;是《滾石雜誌》的插頁;或一本書。出現在攝影集裡或印在粗糙新聞紙上的照片(像西班牙內戰照片),與在Agnes B精品店裡展出的同一幀照片,涵蘊著不同的意義。
人們運用照相機為眼前的現實「擬像」,是有道德重量的。這種道德重量在新聞攝影尤甚,上述所拍攝的戰爭照片自是一例,它放在其他地方時,自然會被不同場合的性質所增加或消減,照片本來要表達的,總不及它被展示時所輔的文字豐富,也不及它被展示時所處的空間感受深遠。我們可以想像,如果廠商用一張飢荒照片來包裝巧克力,我們對巧克力的食欲又會不會比一張金色包裝紙的強烈。換言之,照片在不同空間出現,輔以不同性質的文字,成為「擬像」的那個現實也會具有轉移情感的作用。
攝影是後起的當代藝術,可說是科學與藝術的結晶,照相機的發明與技術改良,象徵工藝與人有了更深遠的理念互動與交流。攝影藝術不是說我們要怎樣使用照相機,而是說我們要怎樣透過現實「再現」的「擬像」,表達個人情感;照片作為藝術作品,對被拍攝者來說的道德意義如何,也需我們嚴肅地思考。在墨水房的攝影課後,導師將會為大家介紹上述及相關說法,大家可在課前讀讀這篇文章,希望對大家的畢業作品有所幫助吧。
OM文字學(N):八十後文藝青年的追尋
從尋字說起。尋現存四個部件:手、工、口和寸,省略了彡。古字有絲彡在手邊,不知因何,今字省去這個部件。《說文》就從治亂概念來理解尋。手輔以工(尺)、口(訓)和寸(準則)理亂,抽出線頭以喻解決難題。彡在許慎的解釋是聲符,後人多作絲解,象形。若彡象絲之形,在手左側,意指抽絲繹理;尋字無彡,今天是否已無絲可繹,無線可抽,無亂可治?
本土文藝積患以至為禍者,是那些鄉鎮同樂惡俗文藝協會。圖書館館藏含大量獲藝發局濫發濫印的成果。千禧年前後筆者就讀高中,一度以為那就是香港文學。劣書沙數恆河。聽過董啟章在我校演講、關夢南與王良和在學校講學,筆者方知世界在哪。筆者過勞而錯過登記選民,後來見有「八十後文藝青年」行動才懊悔損失履行消滅劣幣的公民責任的機會。
彡不是聲符,而是亂狀。穿梭世俗或是獨立毅行者無不受那群社會資源耗損者影響。今字今人看不見彡,只因認定時代進步的不必要。我們有絕望的權利,卻沒有縱容的理由。哪管善良的初衷最終尋獲或因被長期省略部件而不能挽回本義,我們仍深信,彡既可以是聲符以發聲,也可以是形符以表意明義。尋字仍有可談的事,當前則只需支持八十後,哪管協會勢力多大,尋,就可尋得,以文章與精神投八十後一票。
新玩偶主義
西西曾引述馬奎斯在《百年孤獨》啟首的話:「萬物皆有生命,只消喚醒它的靈魂。」在文學國度裡,任何東西也有生命的實踐。科洛迪《木偶奇遇記》的木偶,有了自己的生命,就會唱歌跳舞,讓老木匠有了孩子,不再孤獨;孩子很漂亮了,身為人父的已很滿足了。天使賦予木偶結實的生命以後,老木匠還能動動五指就可控制住他嗎?
易卜生《玩偶之家》是另一個殘酷的「童話」。女主角挪拉被男主角郝爾茂視為玩偶。挪拉實踐愛情的「偉大事業」,為丈夫穿好看的,為丈夫打扮標緻的,這可憐的愛情,在婚姻跟前竟成了玩偶的舞台,每種姿態、每個步伐,都是郝爾茂用指令式的語言來製造控制妻子的線,要她成為丈夫的玩具。胡適在《易卜生主義》談過這兩個角色:「郝爾茂的最大錯處只在他把挪拉當作『玩意兒』看待,既不許她有自由意志,又不許她擔負家庭的責任,所以娜拉竟沒有發展她自己個性的機會。」後來,她為丈夫抵債解難,無私地為家庭貢獻一切,沒有獲得丈夫的感恩。
老木匠做個木偶讓自己不再孤獨,丈夫指使妻子要他美麗以顯幸福,人類以為自己掌握了一切,原來在生活受考驗時,反而會不知所措,感到若有所失。我們亦如是,在各種童話故事裡,以為掌握了童話故事給我們的美好,以為欣賞了角色在情節裡的美態,便從作者供應的幻想世界獲得滿足,一切憧憬都自不可能的空間,剎那間告訴你一切皆有可能,卻在不知不覺間,被木偶撒謊的罪惡感、被挪拉盡善的悲劇感所牽動。
故事裡的木偶和玩偶,反過來要主宰屬於自己的人生。木偶成為人類自有人格缺陷,玩偶「一旦覺悟時,恨極他的丈夫,決意棄家遠去」(胡適),二者在不同的故事裡,在(曾經)華麗的生活中,找到屬於自己的生命──哪管它有多遺憾。我們都知道,維持童話的華麗感與幸福感,保持青春給我們的幼嫩皮膚,需要付出偌大的生命資本。我們抵抗不了的巨人的名字叫「現實」。
魯迅提醒我們「挪拉走後怎麼樣」,在那個時代,要不淪落,要不回家。今天,玩偶時代過去了。我們要做自己的玩偶,享受「己悅者容」的同時,也有本事看清各種童話的真相與啟示,用快樂(而非外表)的漂亮來抵抗「巨人」予精神與皮膚的種種教訓,是為「新玩偶主義」。
(原載於littlething #13)
OM文字學 (N):害與曷
「害」中的「丰」看來是聲符,又可作意符。古文字辭書有二解,意符可作「雜草之根」,它對嘉禾有損,所以鋤之,喻為「欲去損傷他人之害,必先去其口角、妒嫉」。《說文》從「宀」引伸作「言從家起也」,「害」中之「口」是紛爭來源,倘有人「害」得先從人言察之。要論人心觀照,古人是嚮導。
施「害」以言,因網絡之便而過於輕易,尤以會電腦打字之徒為甚,只要冠以「愛書人」身份,隨人之後而念念有詞者,往往因一時忘形而「害」人。言談向來是鏡,施者自受,照出人心所向與所妒,可哂,更可哀。「萬物並育而不相害,道並行而不相悖。」是愛書人忘了書愛所何,還是愛書人本愛相害?
草芥不除,作物無益。「害」既有去蕪存菁之意,就有要草芥成全嘉禾的美德實踐。妙在古人用「害」有「妒」解:司馬遷曾以害為妒:「上官大夫與之同列,爭寵而心害其能。」原來「害」本有妒意。「害」偶有假借,以「害」為「曷」作「何」解。今天所見,愛書人附之嘉禾而欲攀緣,圖獲他人注意,口出「害」言,無意間為「害」字作美妙迴旋──問曰害從何來,可曰:害從害來。
天水圍小販的共同願望﹕請給我們一片空地
荒謬感城市就是這樣落成的﹕市區發生一宗圍捕七旬婆婆事件,好人徐威因一片好心阻止圍捕者,而被控兩罪並還押半天。就當這是因為該區地段人車繁忙,不得不捉一兩個交差好了,天水圍又如何?天高路闊,小販卻竟然常常被票控阻街!最高紀錄者有46張。小社群互惠互利,平均日賺百元,竟要應付每張(最少)450元的傳票!街坊生意一百幾十,難道連生存意識也要來逐一消滅?
天水圍明明天大地大,自力更生的老弱小販卻被跨區執法者追捕。四年前,羅氏小販因此跳河逃跑,意外溺斃。曾有候選區議員因此把戶外市集概念,列入政綱所「爭取」的其中一則,可惜悲痛記憶被選舉結果清洗了。區議員成功爭取選票,卻見天光墟追捕者年紀愈來愈年輕,跑得愈來愈快。
為什麼不能讓小販光明正大設墟擺賣?「社區發展陣線」社工正為居民申請「天光墟」用地,希望小販有安全的營生環境。小販只想自力更生。他們的毅力和勇氣,讓「天光墟」的天空特別藍。天水圍不乏公共用地,只待相關人士點頭而已。但願圖輯可成歷史,有官方認可的「天光墟」。且讓我們投入他們的生活,欣賞善良的面貌。
落髮歸塵土
靚姐(化名)曾在深圳理髮十餘年,來港嫁人,定居天水圍。入鄉隨俗,即便報讀再培訓課程,取得理髮證書。她沒有到髮廊應徵,並非因為不夠潮,而是因為家庭﹕丈夫收入不穩,又要照顧八歲孩子和滿屋子家務。政府早前施惠一年的「跨區交通津貼」又已發完了,出外打工的話,就要乘搭沒良心的交通工具,被逼享受極速車程,貴族級車資,倒是其次;孩子在家誰教誰管?誰接送上學放學?
每天,她都惦念這些同村街坊﹕「我認出那人是同村的伯伯,才六十歲上下,卻長得像七八十歲的老人了。這是因為他生病了……同村的,我就認得。」幾句話就描述了個人物來,接還有幾人的故事,長短不一。只要你是有故事的人,理髮費用可免﹕「有個婆婆,與兒子、媳婦同住。她每月就靠一千蚊生果金做伙食。為什麼她不在家煮食?她怕媳婦啊!總之,媳婦在家的話,她就出外吃飯。有時,我丈夫會請她吃飯(可別忘記她家庭收入有多穩定)。一千蚊怎麼夠!吃波仔飯都不夠!」為什麼不遷出自住?原來受公屋單位戶口所限。婆婆怕自己影響兒子住屋,脫離戶籍的話,兒子薪金就超出公屋限制。
周日街頭客人多,她卻跑去替姚秀蘭區議員做義工,為老人理髮。別誤會靚姐是理髮界義士,其實她真的不忍收取他和她的錢。每位廿蚊,每天少則兩、三人,多則四、五人。她在細葉榕樹蔭下,微風吹走客人的掉髮,落到地上,成了塵土的一部分。鏡子在哪?「剪好之後,才遞他們鏡子,就是這樣。」原來鏡子一直在心裏,大家都信任靚姐手勢。
廈村農婦
芳姐失業了。在廈村居住的她,五十多歲,向鄰居借地﹕「村裏有人租地,有人借地。我問許人家借我。他們較少回來,地也荒了。」她播種耕作,待種子冒芽﹕「時菜時果有,百花蛇舌、涼茶草有。」農民生活自給自足。收成好,農作物多出來了,便交合作社送到長沙灣寄售﹕「賣出多少,才給你多少。」扣除什麼行政費,生意不好,就只有些許收入。不過,合作社把賣餘的農作物都丟掉,塞進填海區。她聽見這個消息後,就覺得自己的努力成果就這麼給人家掉了,心裏十分不安。
她知道「河邊」熱鬧,於是開始擺賣。市面上的有機農作物價錢高,街坊不是有錢人,卻特別重視健康,對食物要求不低﹕「熟客都喜歡我種的,沒有防腐,沒有激素,純天然的。」她無意間打了廣告,露齒微笑,很滿足的﹕「這行勝在時間自由。」失業之前,她做服務行業。
為什麼不去租個舖位賣菜?只因自耕者不是一般菜販,他們花了大部分時間在耕作勞動上,每天開檔一兩小時;亦租不起那些領匯街市。何街市菜販賣的大多是大陸菜,不是自耕作品。「河邊」總有愛她所種的粉絲徘徊,一日不見,如隔三秋。
芳姐賣菜原因很簡單﹕「孩子每月學費幾千蚊,我能做多少,賺多少,就養多少。」為了自己的家庭,她每次收成,都騎一兩公里單車,自廈村到「河邊」,先會見到靚姐在村口理髮,再看見毛巾廖太、雜貨Y姐、時裝阿蘭、襪子阿芳……搖搖單車鈴,打了招呼,便如常為肩膀上的小家庭,擺檔開工。
時裝阿蘭
阿蘭膚色健康,骨骼精奇,看上去可以當女警。她暫時保持全小隊最佳紀錄﹕不曾被捕。「感謝阿公保佑!」她常常歌頌阿公無邊法力,守護她,也守護小販朋友;大家則懷疑她身體條件好,腳程穩健,體能應與追捕者相當。
時裝界體力勞動較大,貨物笨重,無一不售,無號沒有﹕加大碼大碼中碼小碼童裝,呼得來就找得到。她常向同行收風,看看哪裏有好貨色,中港兩地都有,就去入貨。全憑「我以前賣過時裝」的專業勇氣,讓她入行兩年也平平安安。
入行時間雖短,她卻有些想法﹕「勞動大,回報小。我們推大大的車子走走走,就只能收回微薄報酬。」入貨時,就像要當苦力一樣,把貨物托上車。「感謝阿公保佑!」在旁的、不相識的好心人,都會幫她一把,與她一起托上去。
若非為照顧子女,她會去打工﹕「孩子在這年紀常頭暈身,沒人湊怎麼辦?孩子也要教,又要學習。」子女出生後,開支大,丈夫工作辛苦,阿蘭很想幫補家計。這是她進入小販「時裝界」的原因。她帶子女來接受訪問,兩個小朋友乖乖的,大人圍坐在聊天,他們自顧自玩,半句也沒吵嚷,阿蘭這叫持家有道。
如果有人投資讓阿蘭開店,以她天生的善良與笑容,以及專業態度,一定可以成為天水圍時裝天后。
雜貨Y姐
Y姐不願透露自己的稱呼﹕「已經被捕46次了。你訪問我,這趟他們一定會認得我了!」她擔心追捕小販的從業員會按圖索驥,如影隨形。
她是全小隊心理防線最穩固的經驗小販,跨世紀見證街頭小販業血淚史﹕「法官問我有沒有話要說。我問可不可以不罰款。」法官回答不可以,她就怪責﹕「又是你問我有什麼話想說,說完又沒用,結果也是一樣,那你幹嗎又要問!」
這種判罰最少$450,最多$700。到底老弱們幹什麼大生意,要罰這麼多?對的,他們真不應該阻街的,你看,天水圍的路面淺窄,居民全都有財有勢,偏偏愛在街上販賣,玩這個玩意,搞每秒幾百億上落的大生意,追捕者真為市民出了一口氣。
直到Y姐有高人提點,請她把自己的歷史檔案﹕傳票紀錄,見法官時,鋪滿桌上,這等視覺效果,不多不少,46張剛剛填滿,才激起法官的同情心,免她一次罰款。
「你要跟讀者說,39最近常來。5420間中會來,4154少來了。」她在腰袋掏出一張卡紙,上面寫滿數字。小隊同伴芳姐與靚姐好奇圍觀﹕「嘩!這是什麼?」多番針對式的追捕(Y姐跑得最慢),跨區從業員的陌生感,都讓她產生極大的心理壓力﹕「你看見39就是葵涌的,5420是上水,4154才是元朗的。」原來是她被捕的另類紀錄﹕車牌號碼。每次她都記錄下來,觀察從業員所屬區域﹕「我猜,明天葵涌會來。」
Y姐有感而發﹕「我們都是有生命的人,大家都自天上掉下來;這門事業是路邊老人的,為什麼要弄得我們又跳河,又跪地?」提到尚有幾年才出身的孩子,她皺眉,聽見阿蘭安慰說「阿公會保祐的」,才稍解眉鎖。
襪子阿芳
全小隊最年輕的阿芳吩咐我﹕「記者你替我查查。」她想知道追捕者便衣出勤,能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阿芳丈夫是工地工人,育有一孩子。她想補貼家計,每天都擺檔,賣襪子,年終無休。大年初一,她親眼看見追捕者出勤緝拿熟食小販歸案﹕「記者你替我查查,年初一捉人到底有沒有問題。」經追捕者半夜努力掃蕩後,天水圍夜半不可販食。居民睡不,想到街上走走,只能在七仔捱昂貴無味的小吃。
據她觀察,假期通常沒人逛,所以她特別珍惜可賣的時光。只要稍有空餘,她都會揹起一袋袋襪子,在路邊叫賣。六年光陰,她不曾休息,也少生病﹕「我不是做賊。我不要被人看扁!」能掙多少就多少,家庭就是她的全部。
天水圍約有上百檔小販,她覺得只要在其中一個戶外地方,撥出空間,讓她們一起擺賣,才是最理想的﹕「他們(追捕者)又不用太辛苦,又可以安排我們。」她是和平主義者。其實,他們正要向區議會,以至立法會提出這項建議。「街坊小生意,賣也不賣貴,掙又不多,只是自力更生。」
小記沒時間替阿芳查證,但願恩仇都隨落實「天光墟」用地而消失吧。
森哥傳奇
聽得見、看得到,是做小販的先決條件﹕「右眼幾乎看不見了。有次擺檔,朋友在側也看不見;發現時,還以為是他們(追捕者)。我知道,我是幹不了。」
森哥本來是廠長。上世紀七十年代發,喜來登酒店所有仿製古玩都出自他的工藝之手﹕「父親與長兄都是陶瓷高手。」他十二歲卻離家出走,學徒生涯讓他發揮藝術天分,要接管廠房時,已是百般武藝﹕「1973年,我得了獎,貿發局許我三年免租。當時,我一個蓋章(確認)就十多萬了。」要離婚時,他倒不在乎這些﹕「全都給她,我重頭開始,沒有問題。」從工藝巨人到普通平民的故事,擺在眼前,真實得難以杜撰。
剛過六旬,他已有第二春,在內地娶了太太,有了孩子。他申請公屋,在天水圍定居,申請時,房屋署翻看他的稅務紀錄,質疑他有沒有需要﹕「沒需要我又怎會申請。若非已與女兒商量好,我甚至不會申請綜援。」他一直認為,自己就算因為視力問題,做不了本行,在社會裏只要願意付出勞力,自力更生就行﹕「求生是合理的事。」賣毛巾,心靈亦可富足。
走鬼靠五感,倘無其一都難以為繼。現在他沒有走鬼能力,已退出小販界,卻希望能成為小販小隊的領袖,讓大家有更好的生存環境。
一片天,一片地
社工黃姑娘正為他們申請空地,希望可仿傚外國墟市,讓他們定期擺賣。天光墟是他們的春天。地產商已在這片土地獲得樓市的春天,那就請把春天交還天水圍。
後記﹕姨媽你係得!
原先約好華姐前來,最後卻未有機會訪問。在此感謝她花了這些時間見證大家的小歷史。另,小記姨媽曾是大興赫赫有名的熟食小販,表哥表妹都是由一粒粒魚蛋、一件件薄餐養大的。曾有一段時間,小記由姨媽照顧,她背我,帶兩個表哥在大興街市前叫賣。因她長得有點像蕭芳芳,聲線洪亮,俠義性格,男男女女都愛幫襯。外婆說,你也在路邊長大的,要找機會好好感謝她。有此奇緣,小記在此借小方格以文叩謝﹕姨媽你係得!
(原載星期日明報,2010.8.22)
OM文字學(N):夢中夢,身外身
甲骨文左畫牀,右畫人;人有目,目有睫毛,象人躺睡做噩夢而手足舞動之形,是為「夢」。《說文》釋「夢」本義為「目不明」。小篆「夢」下「冖」「夕」是甲骨文「人」字的變體,寫作「勹」「夕」。勹象人曲形,看似包住了甚麼。夕象新月半見之形。多得小篆賜我們想像力──人在夢中,原來可以包住月光!
古書乃至經典,常以「夢」假借一字:上「宀」左「爿」右「夢」,於是我們要解《詩經》「視爾夢夢,我心慘慘」之「夢」時,可能一頭霧水。如用粵語解詩可寫為「你睇我拾下拾下,其實係因為我個心羅羅孿」,此夢非夢,而是昏昏然而不明。字被借來借去,解來解去,看來再難說明本來的意思吧,偏偏因為這種誤借誤解,呼應這個字的本義:「不明」。許多年以後,我們的視野仍有局限,仍在「夢」中。
偶讀《菜根譚》,會為工整的句式與迷糊的哲理呆上半天:「聽靜夜之鐘聲,喚醒夢中之夢﹔觀澄潭之月影,窺見身外之身。」難道洪應明告訴我們古人已有鬧鐘?「夢中之夢」或可根據本義解:「不明的不明」,在靜夜聽見鐘聲可為你看得更清楚。有了這個解釋,眼睛因鐘聲忽至而視野澄明,察看潭中月影,自又領會「身外之身」的境界?在潭裡的月光,在天地間的人,月外有月,身外有身。哪怕我們又再看不清楚,發現此身將要腐朽,視爾夢夢,我心慘慘,只要願意聽聽靜夜鐘聲,潭中月、身外身,也會為你解「夢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