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M文字學 (N):害與曷
「害」中的「丰」看來是聲符,又可作意符。古文字辭書有二解,意符可作「雜草之根」,它對嘉禾有損,所以鋤之,喻為「欲去損傷他人之害,必先去其口角、妒嫉」。《說文》從「宀」引伸作「言從家起也」,「害」中之「口」是紛爭來源,倘有人「害」得先從人言察之。要論人心觀照,古人是嚮導。
施「害」以言,因網絡之便而過於輕易,尤以會電腦打字之徒為甚,只要冠以「愛書人」身份,隨人之後而念念有詞者,往往因一時忘形而「害」人。言談向來是鏡,施者自受,照出人心所向與所妒,可哂,更可哀。「萬物並育而不相害,道並行而不相悖。」是愛書人忘了書愛所何,還是愛書人本愛相害?
草芥不除,作物無益。「害」既有去蕪存菁之意,就有要草芥成全嘉禾的美德實踐。妙在古人用「害」有「妒」解:司馬遷曾以害為妒:「上官大夫與之同列,爭寵而心害其能。」原來「害」本有妒意。「害」偶有假借,以「害」為「曷」作「何」解。今天所見,愛書人附之嘉禾而欲攀緣,圖獲他人注意,口出「害」言,無意間為「害」字作美妙迴旋──問曰害從何來,可曰:害從害來。